股东状告公司讨回知情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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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8:27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淄博12月9日讯(记者王恒通讯员董振霞)与人共同投资成立的公司5年来从未按公司章程向其呈送财务报告,周村市民郭先生在自身权益受损后,将公司告上法庭,讨要自己对公司事务的知情权。今天,记者从周村区法院获悉,郭先生的请求获得支持,从现在起,被告公司将定期向郭先生送交财务报告。 据了解,2000年4月,郭先生与其他49人共同出资50万元成立了周村某公司,当时郭
周村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公司法》,郭先生作为公司的股东享有对公司股东会议记录和相关财务会计报告查阅知情的权利,因此判决被告公司将公司的财务报告送交原告查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