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梁小平曝交通腐败四步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9:13 南京晨报

  戴副眼镜、又黑又瘦,感觉是一名常年在工地劳作的技术人员,这是曾任省交通产业集团总经理助理的梁小平给人的第一印象。10月15日,曾任宿迁市交通局副局长、宁宿徐高速公路总监代表等职务的梁小平,因贪污被南京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面对检察官,他道出了当前交通腐败的诸多“关节点”。

  证词中看出“腐败行规”

  科班出身的梁小平是上个世纪90年代江苏全省范围内掀起路桥建设高潮时,被作为专家型人才从镇江调到南京,进入江苏省交通厅工作的。进入交通厅后,梁小平几乎参与了省内所有重要高速公路的建设。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梁小平的问题绝大部分都与公路建设、特别是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有关,是“典型的工程腐败”。

  来自江西上饶的老板张某算得上梁小平的老朋友,在10年不到的时间里,张某从一个只带十几名民工靠肩挑手推做土工的小包工头,变成了一个拥有一大批现代化机械设备、资产几千万的大老板。记者从张某的证词中摘取了几段话,可隐约看出工程建设中的某些“腐败行规”。

  “第一次大约是1992年,我送给梁小平2万元人民币,希望能够从他负责的工程中分到一些工程……”“第三次是1997年年底快要过春节了,资金比较紧张,我想请他帮忙,将以前欠我的工程款拨付一部分给我应应急……准备了2万元人民币……”“第五次是1999年底或2000年初……我将20万元放在一只拎包里……当时他当了副局长……我说,如果看得起我,必要的时候在资金方面我可以提供支持……”

  妻子频到工程单位报销发票

  对自己的腐败行为,梁小平有这样一段辩解:“当时我所在的公司是国有企业,制度较严,一些费用很难或不能报销,张某就自愿承担了部分业务费用。我们对他的回报就是,将承接到的工程优先发包一部分给他,长期合作,等于是君子协定。这些钱的用途主要是领导使用,我当时是工程科长,具体经办,也花掉了一部分,原来都记有明细账,后给领导知道了,说不能记,太危险,后来就不记了。”

  据介绍,梁小平对金钱的占有欲很强,后来甚至对收受贿赂到了一种“麻木”状态。某建筑公司副总何某曾对梁小平的老婆说了句“有发票拿到我们公司来报销”的客气话。梁小平的老婆当了真,以后就常带着一些五花八门的发票去找何报销。何考虑到梁小平一直在工程上对自己都很关照,不好意思当面拒绝。到后来,她实在忍不住了,事先准备了2万美元,把梁小平约来说:“这两万美元就给你们家零花,你和夫人说一下,以后就不要再拿发票来报销了,这样对你的影响不太好。”梁小平丝毫没有推托,就把钱装进了口袋。

  自曝工程腐败各“关节点”

  2005年10月14日,南京市中级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宣判:梁小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法院最终认定,从1995年到2004年春节前,梁小平先后13次共收受贿赂人民币67.8万元,美元2万元。11月中旬的一个阴雨天,梁小平以高速公路建设的规划、设计、招标、施工四个阶段为例,在看守所里向记者曝光了交通工程腐败“关节点”。

  规划阶段据梁小平介绍,具有高速公路规划资格的设计院很少,“选择哪一家设计院来做规划,主要靠领导选择,规划费用一般也是协商解决,这就容易引发相关单位通过各种关系、使用各种手段找到相关领导,尽可能拿到项目并争取到多一点的规划费用。”

  设计阶段“在设计方面,高速公路建设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希望设计的规格越高越好,投资规模越大越好,而作为投资和管理主体的交通部门则希望投资越少越好,可以减少经营风险。”梁小平说,“这里面也有个利益和要求的博弈过程,但双方最终会在一个平衡点上达成共识。”

  招标阶段“一些交通部门负责人同时兼任工程建设公司负责人,有的还顶着‘评标委员会’主任桂冠,这种特殊身份为他们以权谋私提供了方便。”梁小平说,“只要是他们想关照的单位,基本上都能中标。”

  施工阶段“这个阶段要特别注意四个方面:一是分包环节。一些公司或工程队为了能拿到工程或拿到好工程,行贿是他们通常采取的主要方式。二是现场监理。一个施工单位能否挣到钱,关键看他与现场监理和建设管理方的关系。”梁小平说,虽然目前监理出事的不多,但问题却不少。“三是工程款的支付。合同规定内的那部分钱一般都能拿到,但有些工作没有也不可能全部都写进合同,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都要做很多合同外的工作,要拿这部分工作量的钱,就得与建设管理方的领导关系好。特别是在工程变更增加工程量时,施工单位都会出手大方。”梁小平说,“四是节日期间。特别是在中秋、春节这两个传统节日期间,施工方的领导或老板都会以各种名义‘看望’建设方的管理人员,虽然出手数额不会很大,但行贿受贿范围却很大。”

  “交通腐败根在体制”

  “出问题的关键还在体制。”梁小平说。我国现行的交通投资体制是在交通系统内部封闭运行,一项交通建设工程从立项论证、招标设计、施工监理、预算拨款到竣工验收,几乎都由交通厅独家负责或牵头,“如此巨大的权力,掌握在一个部门甚至少数几个人的手里,又缺乏有效监督,确实容易出问题。”他认为,“大人物”容易在规划、设计、招标等环节出问题,而像他这种“小萝卜头”只能在施工阶段“谋点私利”。

  南京东南大学政治学系袁久红博士认为,交通干部大面积“塌方”,反映出交通建设背后的体制确有漏洞。其关键在于,目前我国公路建设处于绝对垄断地位,由政府官员直接操作,使得他们有可能通过垄断而寻私。解决这种体制缺陷的根本途径就是市场化,让民间资本大量进入该领域。

  ■新闻链接

  全国交通腐败案件

  据交通部门统计,1998年到2003年全国交通系统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7万亿元。在交通厅长落马的黑名单上,从四川省交通厅厅长刘中山、贵州省交通厅厅长卢万里开始,已有新疆、广东、广西、湖南、河南、安徽、江苏等省份的17位厅长。河南省更是创下了连续三任交通厅厅长“前腐后继”的犯罪纪录。交通系统官员不断落马,厅级以下干部更多。在这些案件中,发案环节基本都与公路建设有关。

  作者:崔洁水金陆辉冒群/来源:南京晨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