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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无痛人流”规定医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9:24 江南晚报

  本报讯近日,市卫生局下发了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手术管理的通知,其中对无痛人流手术首次明确规定,手术机构必须是许可开展计划生育手术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据介绍,静脉麻醉无痛人流手术属妇产科丙类手术,不过以前从未对医疗机构级别进行限制。由于该手术对孕妇生命来说风险程度较高,根据《江苏省临床手术分级管理规范(暂行)》,市卫生局规定手术机构必须是经市、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开展计划生育
手术的二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不含分支机构。通知还提到,开展静脉麻醉下人工流产术所必要设备,除计划生育手术必须是常规设备外,必须配备生命监护仪、面罩辅助呼吸仪、气管插管的设备及抢救药品。对于手术人员必须配备2名主治医师以上的麻醉师,实施无痛人流静脉麻醉,且熟练掌握气管插管的技术。手术医生要具备中级职称以上资格。(吉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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