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敛财 1500多万元镇党委书记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9:30 每日新报

  据新华社成都 12月 9日电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二审审结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镇原党委书记朱福忠犯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罪一案,朱福忠被依法判处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 1996年至 2004年 1月期间朱福忠利用职务之便,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钱财共计 1553.9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朱福忠案发后,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其还能如实供述侦查机关尚
未掌握的同种罪行。但鉴于朱福忠大肆索贿,索要的资金数额特别巨大,大部分赃款未追回,情节特别严重,不予从轻处罚。据此,四川省高院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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