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文辉家属否认传言 报销遭拒找医院麻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9:30 每日新报 | |||||||||
据《新闻晨报》报道近日,互联网上流传着这么一种说法:北京专家多次向家属交待,患者治愈希望不大,死亡率在 95%以上,但家属表示只要能延缓 1分钟生命,他们花多少钱都不后悔。死者是离休教师,按照规定,医疗费应该是百分之百报销的,在病人住院(未死亡)期间,家属垫付了巨额医疗费用。病人死亡后,家属报销时,由于数目过于巨大而遭拒。在此情况下,他们只有找医院的麻烦。
在患者翁文辉生前单位哈尔滨市锅炉厂的离休办,工作人员孙颖和离休干部谈长春对记者说,作为副处级离休人员,翁文辉每年的个人账户会被划入 5900元的统筹医疗费,他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哈尔滨市中医院。虽然个人账户每年被划入 5900元,但理论上报销的额度并不受此限制,个人账户资金用完后,到本人选定的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医院支付。不过在实际医治过程中,“个人账户用完之后,医院就让出院了,根本不给好好治。” 据患者之子翁小刚 8日对记者介绍,翁文辉正是属于“因定点医疗机构技术和设备条件所限”而到他院治疗的。翁小刚说,哈尔滨中医院“设备不行,治不了这病”,他父亲翁文辉因此来到哈医大二院。他否认“报销受阻”的传言,他说:“到现在我们还没探讨报不报销的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