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提出十年建立法治政府目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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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09:40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陈实 通讯员 赖国辉) 昨日,广州首次召开政府法制工作会议。记者从会议获悉,明年广州将实施依法治市第四个五年规划。据悉,广州已提出用10年的时间基本建立法治政府的目标。 广州市副市长苏泽群在会议上指出,明年,广州市法制工作重要任务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陈里程表示,明年3月30日是行政执法队伍权限梳理和
苏泽群表示,“不能讲权的时候个个都说‘我有权处理这个事情’,出了事情,要追究责任的时,大家都拿出一大堆依据说‘这个不是我的,不归我管’。” 权责明确后,行政评议考核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工作将展开。市政府曾经颁发过一个《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陈里程表示,将对《办法》进行修改和提升,而将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提升到政府规章的层面是下一步的工作。目前已经纳入2006年政府规章的立法计划。据悉,广州已提出用10年的时间基本建立法治政府的目标。 11月30日,市政府法制办、市工商局联合发布穗府法[2005]24号公告,公开征求对本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立法的建议和意见。“细心的市民可以发现,这一公告已经张贴到各个市场。”陈里程表示,在全国范围内,这是一次立法程序工作的全新尝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