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烟花办公布禁放标识及八大禁放区具体界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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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10:18 首都之窗 | |||||||||
12月9日,市烟花办在公布禁放标识及各区县举报电话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基本划定的八类禁放区周边的禁放范围。到12月25日,五环外的这些禁放区域界限处将统一张贴市民在网络里好评最多的“卡通警察”禁放标识海报。 市烟花办要求,12月25日五环外各个禁放区的禁放标识海报张贴完毕,1月23日五环内张贴完毕。目前,中南海、天安门周边地区禁放标识海报还在商讨中,已确定悬挂铝质牌
经过各相关单位拟订初步意见、市烟花办审核后,八类禁放区的周边禁放范围基本确定,这些范围里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主要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周边25米内;公交停车场、站内;敬老院周围5米、幼儿园围墙以内、医疗机构50米以内;山林苗圃周边150米内;加油加气站周边50米以内;全市所有路灯、电缆、井盖周边10米内等。同时,市民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应远离居民住宅小区、人口密集地区。市烟花办表示,目前这些区域为初步划定,还要作最后的修改,将以张贴的禁放海报为准。(韦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