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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不再自办保安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10:44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据《光明日报》报道,“保安行业要走社会化、市场化的道路,公安机关以后只负责保安行业准入条件的审批,将不再自办保安公司。”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马维亚在公安部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上述消息,他还说:“根据我国加入WTO的承诺,明年开始我国将放开保安市场。”

  此举对我国尚显年轻的保安行业意义深远。此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
公厅1999年5月下发的《政法机关保留企业规范管理若干规定》中规定:“保安服务公司只能由公安机关独资开办,其他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经办保安服务公司。”

  从1984年深圳蛇口成立第一家保安服务公司至今,中国保安业走过了21年的发展历程。据统计,全国目前经公安机关自己批准组建和管理的保安公司是2169家,人数已经是100万人。另外,在公安机关监管之下的物业公司的保安、商场的保安,其他一些地方自建的保安,包括一些企事业单位自建的保安,这批队伍还有大约300万人。2004年全国保安服务公司的营业收入已经达到了75亿元,实现利税近10个亿。很多大的公司,像北京、广东等地的公司,一年的营业额就有5亿元以上,上海更是已经达到了10亿元。

  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加快,公安部正在抓紧起草全国统一的保安条例。“明年我们准备调整保安的监管方式,我们现在是管办不分。大家可能知道,各地保安公司的总经理都是公安机关派出的”。马维亚说:“我们要改变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状态,管办分离。公安机关将不再自办保安公司,将把保安公司放给社会。社会上有一定条件资质的企业、个人,符合一定标准的可以进入保安领域。”

  “2006年,根据我国加入WTO的承诺,我国将开始放开保安市场。但是,我们承诺的同时,保安市场上的某些领域要有相应的限制性规定。”马维亚说,“比如说防暴枪,因为在我国火器和枪支的管制历来是比较严格的,就算国外保安企业进入中国的保安市场,在带枪武装押运方面也要受到一些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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