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先”卖爆竹可罚两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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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11:08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2月9日讯(记者刘兆球)记者今天从市安委会获悉,本市公安、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将从明日起对全市烟花爆竹进行集中整治。 据了解,今年以来本市已发生5起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00多万元,而这些事故均由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所致。
据介绍,今年本市烟花爆竹销售时间为:市区明年1月7日~2月13日,其他区市12月31日~明年3月29日。对于在未开禁前售卖烟花爆竹的零售商贩,将根据相关法规给予500元~20000元的行政处罚。据悉,本市只有城阳民超实业有限公司和胶南环球烟花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具备生产烟花爆竹的资质。市安监局有奖举报电话:8388199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