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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上做手脚 功效上吹牛皮 保健食品当药卖多少百姓上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11:2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东至讯日前,池州市东至县药监部门在检查中发现,药品市场上出现了把保健食品当作药品来卖的现象。

  随着药监部门打击制售假药力度的不断加大,不法分子变换花样,企图用冒充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办法向食品、保健品渗透,从而逃避药品执法部门打击。

  该县在此次检查中,就发现了“哮喘一次灵”、“停咳宝胶囊”、“三蛇宝胶囊”、“去风丹胶囊”等多种看名称是药品,细看包装和说明书又有“卫食准字”批准文号的保健品。如标志为湖北大冶高玲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哮喘一次灵”,在包装盒上印有醒目的“哮喘一次灵”和“专为支气管炎、哮喘、肺气肿患者研制食用”字样,适用人群范围为中老年人急、慢性支气管炎哮喘及胸热痰多,肺气肿患者。批准文号是“鄂卫食准字2001035号”。还有贵州省遵义建宏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出品的“停咳宝胶囊”也是用同样手段,批准文号是“黔卫食准字2000044号”,适宜人群为伤风感冒所引起的急慢性咳嗽患者。

  不法厂商造假的主要手法有:在产品的剂型和包装上做手脚,利用广大人民群众难以区分药品和非药品的漏洞,将保健食品制成胶囊剂、片剂、颗粒剂、口服液等形式,即便是药品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如果不仔细查看说明书和批准文号,都很难分清楚是保健食品还是药品,普通老百姓就更加难以区分了。

  这些不法厂商不仅擅自夸大保健食品的功效,还经常在报纸、杂志、电视等媒体刊播广告,宣传其产品对某些疾病具有预防或者治疗的作用。部分不法厂商甚至采用“患者”现身说法、请“专家”亲临现场讲解、请医生“义诊”等方式吸引消费者,并说服其购买。

  该县药监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此类“药品”时要多加留心,一定要认准批准文号是国药准字还是其他所谓的食准字类,以免上当受骗,贻误病情。(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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