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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为哥买保险哥哥病逝难获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12:24 武汉晚报

  妹妹为哥买保险哥哥病逝难获赔

  本报讯(记者刘晓宁通讯员张静)妹妹为哥哥买了巨额保险,哥哥病故后,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理由是妹妹隐瞒了哥哥病史。双方因此对簿公堂。

  昨天此案在硚口区法院仁寿法庭开庭。

  2002年,崔梅(化名)为哥哥崔松(化名)买了泰康人寿的一份保险,约定保险金额为10万元,受益人是崔松的儿子。

  其后,崔梅交了两千余元的保险费。今年3月,崔松病故。但保险公司以崔梅隐瞒哥哥病史为由,拒绝理赔。崔松的儿子因此状告保险公司要求理赔。

  庭审时,原被告双方展开了激烈辩论。

  原告认为:保险公司不能证明崔梅知道哥哥患病的事实。并且保险公司对40岁以下的投保人免予体检,应视为放弃了自己的权利,应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被告则辩称:正是由于崔梅没有如实履行告知义务,公司才做出免检决定,因此要求解除保险合同。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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