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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证实事发时不在现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12:24 武汉晚报

  警方证实事发时不在现场

  王志文蒙受窦娥冤?

  本报讯有关电视连续剧《龙虎人生》剧组在四川阆中市拍摄时与某报记者陈勇产生纠纷一事(本报曾予以报道),当地警方已经作出处理。记者昨日见到了警方对这一事件的
治安调解书,调查结果实际上证明了被炒得沸沸扬扬的所谓“王志文殴打记者”是一条假新闻。为此,剧组也发表了关于“王志文打记者事件”的声明,对有关这一事件的误传进行澄清。

  警方调查结论

  当地警方对这一事件定性为治安纠纷,警方作出了如下案情记录:“2005年11月27日下午5时30分许,陈勇在‘龙’剧组下新街拍摄现场拍摄照片时,被‘龙’剧组演员王志文认为陈勇在对其拍摄,双方发生纠纷。后陈勇到杜家客栈找王志文理论时被‘龙’剧组工作人员陈斌阻止,遂双方发生抓扯,致双方相互伤害,并造成一定的物质损失。经前期调查,此案属于治安纠纷,故进行治安调解。(注:双方抓扯时王志文并未在场)。”

  与王志文无关

  剧组的声明说:“根据当地公安机关查明认定的事实,有的媒体报道的‘打人事件’实际是在演员王志文反对记者陈勇对其拍照以后,陈勇先离开现场后再率妻子宁凤等人到剧组所在地找王志文‘理论’,被剧组工作人员制止时,与剧组工作人员发生抓扯,相互伤害,双方都有损伤。公安机关认定,发生治安纠纷时演员王志文并不在现场。有的媒体称‘王志文打记者’的报道是没有根据的演绎和想象。”

  剧组根据公安机关调解确定的“补偿剧组人员陈斌和陈勇发生抓扯时个人损失的差额数”原则,对陈勇妻子宁凤与剧组工作人员抓扯时损坏的眼镜予以金钱补偿,这是剧组的善意表示,该补偿与演员王志文个人无关。(俞亮鑫)

  被打记者再提起诉讼

  “王志文打记者事件”再起波澜,在剧组发表“王志文未在打人现场”的声明后,陈勇委托律师决定再次提起诉讼。

  陈勇的律师王先生说:“我们在调解时双方说得很明确,第一,双方统一口径对外宣布王志文打记者一事和解,其二是王志文与陈勇见面。虽然没有见到王志文,但我们率先履行承诺,对外公布了和解的消息。但此后剧组一直没有履行承诺,一再以拍摄时间紧拖延陈勇与王志文见面的时间,现在还发出声明称陈勇是与剧组人员发生的厮打,王志文根本没在打人现场。针对剧组这种背信弃义的行为,陈勇决定必须用法律还自己一个清白。”

  陈勇在再次诉讼中提出的请求是,王志文必须公开向其道歉。至于原来要求索赔10万元的诉讼请求,王律师表示,尚未最后确定。据了解,陈勇将于下周一向法院递交诉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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