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院长等私改229人高考成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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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0日14:22 新民晚报 | |||||||||
据新华社石家庄12月9日专电(记者董智永)河北体育学院原副院长王长青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私改高考体育测试成绩并收受贿赂,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同案的其他涉案人员也同时被查处。 2004年4月,王长青受他人请托,在场地测试结束后,与院招生办公室主任、学生处处长张桃臣等人,在其保存的体育专业测试成绩盘上为10名考生改动提高了成绩;在对体育
王长青、张桃臣、李立刚(河北体育学院团委书记兼学生处副处长)、王晓东(学生处副处长)、张桂峰、赵志刚(教学实验中心副科级干部)等人共为229名考生改动提高测试成绩,累计受贿金额130余万元。其中,王长青收受请托人所送人民币2万元;赵志刚收受人民币104.75万元,其中送给张桂峰58万元;张桂峰收受人民币65.6万元;其余3人收受人民币18万余元。以上人员分别受到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