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小学校长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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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1日02:50 舜网-济南日报 | |||||||||
据新华社成都12月10日电 一名小学校长利用其教师身份,先后对4名幼女实施奸淫和对2名幼女实施猥亵。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这起令人发指的刑事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江青光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经查,2002年至2005年期间,江先后在其小卖部中对其3名学生和1名聋哑幼女实施奸淫,其中最小的受害者仅有10岁。并在办公室、教室及他的小卖部,对另外2名学生多次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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