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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维修将明码标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1日04:15 深圳特区报

  【本报北京12月10日电】(记者杨峥)针对家电维修行业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不断发生,国家发改委昨天发出了《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要求各地规范家用电器维修服务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促进家电维修服务市场的公平、公开和合法竞争。该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据介绍,今后家电维修服务明码标价的内容将包括:服务项目(包含检查费、修理
费、需要上门维修服务收取的上门服务费等)、收费标准;修理辅料、零配件的品名、产地、规格、计价单位、零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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