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矿长不下井将罚1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1日04:50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北京市安监局、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日前再次向该市煤矿企业申明:从明年起,煤矿主要负责人不下井带班,将被处以15万元罚款。如果所管煤矿3个月内发现两次以上重大隐患仍在生产,吊销矿长证,5年内不准再担任任何煤矿负责人。据北京晚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