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品创新应有底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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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1日05:10 浙江日报 | |||||||||
据《工人日报》 时下,不仅图书出版、网络游戏中存在胡乱篡改历史名著的现象,在影视界,一些历史题材剧的“戏说”、“演义”更是非常热闹。对古典名著进行形式上的创新,创造出符合现代人审美观念的文化产品,应该说,是符合文化发展潮流的。但如果将创新与篡改、粗制滥造混为一谈,对古典名著随意篡改,编排一些离奇的故事,去迎合少数人的“偏好”,
作为文化产品的创作者,满足广大公众的不断求新的欣赏需求也是其生存之道。但是,这里有个底线问题,即不能一味迎合市场和某些人的“偏好”,“戏说”不能没有边界,形式创新不能背离原作的灵魂。文化产品的创新应该尊重历史,尊重本国的文化传统。如果抛弃这些基本原则,而以少数人的欣赏“偏好”作为取舍原则,那么,所谓创新之作就很可能会沦为文化垃圾,这也是对公众、对社会的不负责任。这种所谓的创新也不符合文化创新的内在规律。(据《工人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