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矿难系矿井尚未建好提前采煤所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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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1日05:15 中国青年报 | |||||||||
12月10日上午,在河北省唐山市刘官屯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成立会议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直斥此次事故是一起严重非法违法的特别重大责任事故。 12月7日深夜,李毅中到达事故现场并连夜展开调查,当他得知该矿属于正在建设的基建矿井时,马上询问矿主和矿长是否有违法采煤现象。矿主和矿长都回答没有采。经过反复
根据下井援救作业人员反馈回来的消息说,矿下的一个采煤工作面已经基本采完,另一个采煤工作面正准备开采。 据查,该矿1999年由唐山市所属的地方煤矿改制成为私营煤矿,2004年转手给现在的矿主,设计生产能力为每年30万吨,在办理采矿许可证时改为每年15万吨。由于安全问题,该矿基建一直未被批准,更没有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2005年7月18日,河北省煤矿安全生产监察局冀东分局根据有关法律,向该矿下达了责令停止生产的通知。 该矿在前期设计施工中,为达到提前出煤的目的,擅自改变了原来的设计方案,在没有形成贯穿整个采区的通风系统的情况下,同时布置准备巷道和回采巷道,形成回采工作面,开始采煤。甚至在同一采区同一煤层中,布置了8个掘进头,严重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更有甚者,在有8个掘进头和两个回采工作面的地带,仅安装了3个瓦斯探头,也没有防尘洒水系统和设施,井下的煤尘堆积情况相当严重。 初步调查发现,该矿井下通风系统不合理,所有巷道不仅平面交叉,还缺少反向风门,一旦发生事故,必然导致受害面积扩大;另外,一台风扇同时向两个掘进头供风,导致串联通风;本来井下就有极易自燃的煤层,在采煤时竟然没有采取综合防灭火措施。这些问题的存在,暴露了矿主只问产量、不问安全的极不负责的心态。 该矿存在的劳动组织管理混乱、职工培训缺失的程度已经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地步。无论是施工还是非法生产,都是以包代管,把项目分包给多个施工队并且多队同时作业。 经查,事故发生时,当班下井的15个临时工除了1人逃生外,其他遇难的14人都是招入该矿不超过4天的新矿工,其中8人是6日进矿,7日下井并遇难的;5人是3日进矿的;有1人是当天进矿当天下井当天遇难的。矿主漠视生命的问题由此可见一斑。 李毅中说,黑龙江七台河东风煤矿刚刚发生事故不久,又发生这样一起特别重大事故,使得已经相当严峻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雪上加霜。 截至12月10日11时,该矿已发现90人遇难,还有18人下落不明。 本报唐山12月10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