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六条措施治标不治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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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1日05:1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清华大学教授呼吁,不能把安全监督的权力完全由政府垄断 在昨天召开的“重大安全事故与应对突发事件法律问题”座谈会上,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法学教授、我国《紧急状态法》草案专家起草组执笔人于安,对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9日提出的遏制矿难事故的六条措施提出质疑。他说,所谓六条断然措施在他看来全是应急性措施,总结起来就是一个字:“关”。他认为这些措施不能从根本上扭转目前的局面
于安教授指出:“对于重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治理要多元化。当前,我们对于公共安全事故的治理所遵循的原则是‘政府中心主义’。政府内部的权责不明往往会导致在重大事故发生时,政府启动调查的行动比较缓慢,而与此相反,公众利益与灾难事件的息息相关又使得公众会在第一时间进行举报和控告。当这种举报和控告由于渠道不畅而被搁浅的时候,事故就会进入失控的状态。因此,必须彻底改变‘政府中心主义’,赋予社会组织和个人以提请调查的权力,不能把安全监督的权力完全由政府所垄断。” 据中国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