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 辽宁对48家危险品生产企业进行重点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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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1日06:56 东北新闻网 | |||||||||
从即日起,辽宁省开始对48家危险品生产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国家环保总局在本月初就已下发指令要求各省严管危险品生产企业。辽宁省确定将对全省48家企业实行重点监管。 “监管重点企业首先要落实好申报登记制度。”昨天,省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说,辽宁省将对确定的48家产生量大、环境危害性大的重点单位,实行季度申报制度,实施重点监管。对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要依法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这位负责人说,今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符合条件的按程序依法保留,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责令整改,对未完成整改任务和不具备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经营许可证,取消其经营资格。如果危险废物要转移,要严格办理转移联单制度,实施转移联单省局备案制度,跨省转移的,必须经移出、移入地省级环保部门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移等相关手续。 不仅如此,此次除重点对48家省控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监管外,还要对49家危险废物处置与综合利用单位实施监管。 ( 辽沈晚报 陈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