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教授质疑安监总局 遏制矿难治标不治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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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1日07:01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 在9日中国法学会网召开的“重大安全事故与应对突发事件法律问题”座谈会上,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法学教授于安称,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日前提出的遏制矿难事故“六条措施”全是应急性的,是治标不治本。 于安教授在发言中指出:“近年来,重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频繁发生,尤其以矿难频发最为严重,几乎到了失控的程度。这些社会安全事故的集中涌现,标志着公共安全已
“企业要为公众的安全买单”,他说。换言之,要使企业的“公共义务”刚性化,“尤其要提高高危行业的公共义务的要求,部分企业还应该设立包括公共安全的基金。”“对于重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治理要多元化。当前,我们对于公共安全事故的治理所遵循的原则是‘政府中心主义’。政府内部的权责不明往往会导致在重大事故发生时,政府启动调查的行动比较缓慢,而与此相反,公众利益与灾难事件的息息相关又使得公众会在第一时间进行举报和控告。当这种举报和控告由于渠道不畅而被搁浅的时候,事故就会进入失控的状态。因此,必须彻底改变‘政府中心主义’,赋予社会组织和个人以提请调查的权力,不能把安全监督的权力完全由政府垄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