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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规范中央地方职能权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1日07:13 南京报业网

  【南京日报报道】《瞭望》刊载文章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在调动地方积极性发展经济上,中国已成功创造出一个“万马奔腾”的良好局面,而如何维护中央政令统一,进而维护国家发展大局,成为另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

  文章称,在经济发展的同时,社会发展不平衡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政治体制随经济发展而改革的现实要求也摆上桌面。分税制后,中国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大幅度增加,掌
控经济大局的能力不断增强。这是研究和厘定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权、事权如何分工的有利时机。对此,中央明确指出,必须依法规范中央与地方的职能与权限,正确处理中央垂直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关系。

  文章分析指出,为此,来自高层的信息表明,在“十一五”期间,要坚持统筹区域发展的方针,维护中央权威与调动地方发展积极性不可偏废。在经济规划上,中央政府将根据优势互补、整体协调的原则,对各个区域经济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状况、发展潜力、地区优势实行有区别的区域发展政策,并保证区域发展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在区域经济管理体制上,将调整中央与地方的管理职能,协调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关系。在重视经济手段的前提下,充分运用行政手段,发挥中央政府的组织、协调、调控、指导、行政执法和经济杠杆功能,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在确认地方利益的前提下,适当加强中央政府的财力、物力,明确划分和严格界定中央和地方的权力,逐步完善中央和地方的分级管理体制。

  中央政府的目标,是在处理地区间协调发展问题上,具有强有力的政策调控工具,能够防止地区经济差距过大带来的一系列经济和社会问题。(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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