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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开发区新扩十二平方公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1日08:19 扬子晚报

  连云港电记者从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获悉,经国务院批准,该开发区在现有规划控制面积的基础上,扩大区域面积12平方公里,从而使全区建设用地规划面积达18平方公里。

  连云港经济开发区是1984年底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首批国家级开发区。截至2004年底,全区累计批准外资项目已达646个,合同利用外资14.1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6.6亿美元。今年11月底,该开发区还成为连云港市有史以来首个财政收入突破10亿元大关的县区。(
王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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