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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城市形象进行塑造 省城中心区“规划全覆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1日09:10 大众网

  本报济南12月10日讯(记者李琥珀通讯员张蕾)济南将对城市形象塑造、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重点地段建筑的高度、体量、风格、色彩、建筑群组合的空间关系,提出控制和引导的原则和要求。从济南市规划局获悉,省城要在两年内完成中心城区控制性规划编制工作,540.56平方公里建设用地将实现“规划”全覆盖。

  据介绍,作为城市建设的龙头,城市规划是引导和调控城市发展和建设的公共政策
,是建设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

  根据计划,济南市确定了“分区-片区-街坊-地块”四级地域划分体系。按照分区划分原则,济南市区划分为大沙河分区、腊山河分区、旧城分区、大辛河分区、巨野河分区、黄河分区、南山分区等7个分区共51个片区,合计540.56平方公里。2006年编制32个片区、共计373.83平方公里;2007年编制19个片区,共计166.73平方公里。其中,南部山区由于规划基础的差异,本次未进行具体分区,在进行规划编制时,可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具体分区方案,但需纳入已确定的分区划分体系。

  《济南市控制性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要求,在生态环境和城市景观规划中,应在用地布局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绿地系统、河流水系、山林绿地、基本农田的规划原则和控制要求,划定禁止建设和控制建设区域;提出生态环境保护和防止环境污染的对策和措施;明确城市重点景观、开敞空间、景观视廊、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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