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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不理投诉企业将被曝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1日09:35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龚予)对消委转来的投诉,企业必须在七天内给消费者答复,不然会在媒体上公示曝光。昨日,记者从市消委成立20周年大会上了解到,从即日起,市消委将全面缩短消费者投诉的处理时间,网上接到投诉将在3日内回复并告知处理意见,书面投诉则在7个工作日督促企业处理完毕。

  据市消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去年8月开始,市消委在家电领域投诉类中试点推行快
速处理机制。考虑到夏季消费者对空调的需求量最大,投诉也最多,所以在试点时首选了空调类。按照要求,消委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会在半小时内通知企业进行快速处理,并督促企业在24小时内解决完毕。经过一年多的试点,投诉有了大幅度下降。考虑到每个行业的具体条件,其他投诉则被放宽到3到7个工作日内解决。

  据了解,以前企业处理投诉一般需要20~30个工作日,长的甚至达到半年。“如果企业不按时解决,我们会在24小时内通过电话、传真或邮件等方式进行催告,七日内再不解决,就在媒体上以公示催告并曝光。”市消委称。据介绍,快速处理机制目前只有市消委推行,半年至一年后将在全市各区县消委全面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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