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房产成婚姻纠纷大疙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1日10:24 江南晚报

  本报讯记者麦果报道对大多数家庭而言,房子无疑是价值最大的一笔财产。为了维护这笔财产,不少夫妻离婚时为房子互不相让,老人再婚时也往往因房产问题与子女对簿公堂。近日记者从无锡市法律援助处了解到,今年“148”法律咨询接待来电来访的婚姻家庭纠纷中,涉及房产纠纷的竟占1/3,成为争议最大的一类纠纷。

  由房产引发婚姻纠纷的现象主要为以下几类情况。一是协议离婚时房产归属不明。
一些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中,并未提及房产的归属和分割,房产证上的名字也未作变更,但办理完离婚手续后,一方又不肯协助对方办理过户手续,从而引发纠纷,最终只能通过诉讼解决。还有的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擅自将父母的房产进行处理,侵犯了父母的权益而引发纠纷的也有不少。二是对婚前婚后财产认识不清。由于当事人对修改后的新婚姻法了解甚少,造成对婚前婚后财产的认定存在很多误区。根据新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有书面约定婚前财产共同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婚龄长短不再是一方婚前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条件,有很多人还是认为结婚8年后婚前财产就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三是老年人再婚容易引发房产纠纷。一些老年人再婚时,子女往往要求老人在再婚前明确约定将房产留给自己,一旦要求遭拒就对老人的婚姻横加干涉。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