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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罐”案三次开庭争论依旧 真假古董难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1日10:25 东北新闻网

  【新闻闪回】

  报价38万元的“清初将军罐”在拍卖行被碰碎,送到北京的鉴定结果显示:此罐居然是赝品。主人索赔不成,干脆将拍卖行告上了法庭。

  虽然“古董”被“复原”了,可依然于事无补。12月8日下午,在和平区人民法院第
19法庭上,原告、被告针对“庭上诉讼标的物是不是原物”等3大问题,争论得不可开交。疑惑 A:标的物是不是原物?

  庭审一开始就陷入白热化。原告声明,法庭上放着的诉讼标的物不是自己提供给被告的原物,原告的代理人于国林表示:“我们那个罐的肚比这个稍微大一些,清花颜色也比这个浓。最重要的是,其胎底有一块小手指盖儿大小的破损,而现在庭上这个罐的胎底儿是完好无损的。”

  面对质疑,被告律师表示:“这个罐就是原告交给被告的原物,双方在签订拍卖委托协议时,对这个罐的高度和罐内口的尺度是协议的主要内容。”对量后的结果,原告表示,罐口尺寸不对,协议上没有说明是罐内口的直径。一般都是量外直径,外直径不是12R。 B:标的物到底值多少钱?

  这个罐到底值多少钱?原告表示:“值38万元,因为我们有委托协议,价格是被告定的,就得按协议定的价格赔偿。”

  被告反驳:“我们做的只是拍卖委托协议,收益人最终不是我们,而是原告,这必须建立在拍卖行为实施的基础上。按照《拍卖法》,当事人双方对这个罐,因其是‘文物’,不是一般商品,所以都没有资格作出权威有效的鉴定,特别是在未进入实质性拍卖程序时发生的事件,真假文物还没得出结论呢,就要求按真的赔,简直是荒唐。”

  ( 沈阳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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