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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出三万元七年没动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1日10:50 沈阳晚报

  法院判还也没好使62岁的退休职工朱万春,有一桩闹心事堵在心里长达7年多:好心将积攒半辈子的3万元借给别人应急,没成想至今本息无还。12月9日,

  朱大爷拿着法院判决书,向记者讲述了他的苦衷。

  借据:一纸空文

  朱万春是沈阳陶瓷厂退休职工。1998年6月29日,于洪区大兴乡陈孤家子村金某,说他父亲病重急需用钱,通过中保人向朱万春借款3万元人民币,约定月息4分,两个月内偿还本息。听说金某是为父亲治病借钱,朱万春便将3万元钱借给了金某。然而,两个月过后,金某却没能履行约定,按期归还朱万春的本息。

  朱万春多次找金某催款,对方却一拖再拖,始终不还钱。

  判决:被告还钱

  2001年10月,朱万春将金某告上法庭。当年11月,于洪区法院做出民事判决,被告金某给付原告朱万春借款本金人民币3万元及利息。

  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被告金某仍不还钱。2002年1月10日,朱万春向于洪区法院申请执行。此后,朱万春找了金某10多次,每次金某都表示还钱,但却明日复明日,迟迟不还钱。

  朱万春十分苦恼:好心好意借给金某3万元应急,却万万没想到7年多后,这笔钱仍未回还,并且成了郁结在他心中7年多的心病。他不禁纳闷:金某有三室一厅的房产,为何不能作为可供执行财产进行强制执行?他决心依靠法律,再次讨个公道。

  本报高级记者邱宏记者电话:133040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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