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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圆梦在即——— 1766户经济适用房明起申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1日11:4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 合肥市今年5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首个经济适用房项目——同和·民康住宅小区从12月12日开始正式接受全市中低收入家庭或符合条件的拆迁、安置户申购,其中保障类经济适用房932户,安置类834户。申购户明天起可到宿州路房地产大厦B座四楼合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中心办理预登记手续。

  今年初,市政府承诺启动5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最先开工建设的是位
于包河区骆岗镇大墙村、总建筑面积18.6万平方米、1766户的同和·民康住宅小区。北门的同和·民祥经济适用房小区(总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西门的同和·民盛经济适用房小区(一期规划总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和东门的站塘经济适用房小区(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也已陆续开工建设。

  据透露,这些经济适用房申购全程公开、公平、透明、高效,杜绝高收入者购买经济适用房(拆迁户除外)。

  市经济适用房中心将严格按照申请、审批和公示的程序来开展这项工作,公示将在报纸或合肥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上进行。此外,该类房屋将优先出售给符合条件的无房户、危房户及军烈属、残疾人、劳动模范等。当符合条件的购房户数多于房源数时,以公开摇号等方式确定购买人。

  (新东 功林)

  “保障类”购买条件

  一、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市区居民户口,其中至少一名成员取得本市市区居民户口5年以上;属于单身居民家庭的,男性年龄必须在35岁以上,女性年龄必须在30周岁以上;二、2004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含)7100元;三、无住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含)15平方米;四、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安置类”购买条件

  自2005年5月1日后城市危旧房改造及2005年12月1日后市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按照本市现行拆迁管理规定,由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的被拆迁私有住房的产权人或直管公房(包括单位自管公房)的住房使用权人(以下简称被拆迁人),可以申购经济适用住房。被拆迁人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市经济房中心领取并填写安置类申购表,相关内容经拆迁人、项目实施责任主体、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危改房管理部门审查盖章后,与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等原件与复印件以及加盖了拆迁人印章的原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使用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已办理的)复印件送市经济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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