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动员市民举报“黑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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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1日13:32 深圳晚报 | |||||||||
本报记者马琳洁通讯员刘正茂报道记者昨日从南山区建设局燃气办获悉,该办近日发布公告,称由于近期天气寒冷,提醒市民要注意燃气安全,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公告称,经营燃气必须政府批准。有关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经营燃气,未经政府批准的所有超范围经营均属违法行为。凡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经营燃气的,必须立即停止经营。公告还称,用户使用的燃气用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南山区建设局燃气办主任刁春德同时告诫市民,自觉选用正规煤气,抵制“黑气”。发现“黑气”,可拨电话22055717举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