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风塘"告赢"多来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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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1日14:32 新闻晚报 | |||||||||
□通讯员陆玮记者王凤梅 晚报讯原告上海避风塘茶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避风塘”)发现上海多来咪茶楼(以下简称“多来咪”)未经其同意擅自使用“避风塘”商标,随后避风塘将多来咪的余姚路和中兴路两家连锁店分别告上了法院,要求两家多来咪连锁店停止侵权行为,分别赔偿其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30万元,并在报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日前,市二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多来咪的两家连锁店分别赔偿避风塘经济损失人民币12万元和人民币4万元,并在《新民晚报》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