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又有四个病种实行单病种付费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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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1日18:06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李莉)继急性阑尾炎、结节性甲状腺肿、白内障手术治疗单病种付费管理办法出台后,为减轻参保人员的负担,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简化审核结算手续,市医保中心近期下发了四个病种的付费管理办法。 这四类病种以往都实行按项目分项付费,检查交一次钱,开药交一次钱,手术再交一次钱。有职工反映,一些医院为多收费就多做检查、多开药,让病人花了不少“冤枉钱”
市医保中心下发的《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腹股沟疝、股疝手术治疗单病种付费试行办法》规定:病种支付额分为单侧手术和双侧手术两个档次,以三级医院单侧手术为例,除了救护车使用费、病历费、取暖费、陪住床位费、超标床位费等项目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出院时只需交纳自付额1596元即可,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记账后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结算。此次对腹股沟疝、股疝进行的单病种付费方式的改革,针对原疝修补材料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政策作出了调整,将其纳入了报销范围,参保人员无需再额外交纳疝补片的费用,切实减轻了参保人员的负担。 《试行办法》从本月开始在十二家A类定点医疗机构及华信医院、昌平区医院、通州区潞河医院、顺义区医院十六家定点医疗机构试行。 同时,市医保中心还下发了《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卵巢良性肿瘤手术治疗单病种付费试行办法》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子宫平滑肌瘤手术治疗单病种付费试行办法》。 两个《试行办法》已从本月开始在十二家A类定点医疗机构及北京妇产医院、海淀区妇幼保健院、通州区妇幼保健院、怀柔区第一医院十六家定点医疗机构试行。 网络编辑:康琪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