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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中刀身亡 15年后擒获嫌犯 原始卷宗为英雄伸张正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02:3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宿州电一位见义勇为青年被凶手杀害后,因证据不足,找不着凶手,在天之灵含冤15载无法伸张,幸亏警方找回案件原始卷宗,凶案迷雾得以拨开。日前,15年前杀人的纵榜义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宿州市中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69173元。

  纵榜义,萧县大屯镇农民,曾因犯盗窃罪、故意伤害罪,脱逃罪、故意伤害罪、抢
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4年、17年。1989年5月21日上午,纵榜义、李某某骑自行车去萧县酒店乡吴道口赶会,中午在李某某的朋友家喝酒吃饭。下午,二人骑车返回李家,路经萧县酒店乡孙庄南路口时,遇到一女青年,二人酒后滋事,纵榜义与其吵骂,并打该女。此时,被害人孙乐慈经过此处,见状予以制止。二人与孙乐慈发生争执,纵榜义持刀刺中孙的肋部,孙在被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后二人逃离现场,分别到其亲戚家借钱外逃,纵榜义向其姨夫孙某某、李某某及父亲讲述了案件经过。第三天,二人逃到河南开封市等地。案发后,萧县公安局立案进行了询问证人、现场勘查等,但在历经15年侦破并抓获纵榜义、李某某后,相关材料却找不到了。由于两名嫌疑人纵榜义、李某某相互推诿,无法认定持刀行凶者。在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均无法找到原始卷宗的情况下,今年8月,检察机关以二人为故意杀人罪的共犯向宿州市中院提起公诉。8月24日,该院在萧县开庭审理,二被告及其辩护人均作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宣告无罪的辩护意见。就在法庭宣告休庭后,公安人员将找到了的原始侦查卷宗送到公诉人手里。因为出现了新的证据,9月27日,本案再次开庭审理。

  在重新找到的侦查卷宗中,有两份证人证言对证实案件的真相起了关键作用。一份是孙某某的证言,其证明听纵榜义说是纵用刀子刺了那人一下,拔出刀子看上面有血。另一份是孙某的证言,其证明赶到现场时听孙乐慈说有两个人,一个认识的是李某某,而刺他的是那个不认识的人。法院依据这两份证言,并结合其他证据,认定纵榜义系杀害孙乐慈的凶手。另外,法医鉴定被害人身上仅有一处刀伤,别无其他损伤,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李某某与纵榜义有共同杀人的犯罪故意。

  近日,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纵榜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宣告李某某无罪。

  (张成伍 张超 本报记者 石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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