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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为幌只为骗取女友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03:55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颜斐 通讯员李翔)白某以恋爱为幌子骗取女友两万余元。近日,通州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罚金4000元。

  2002年11月,白某认识了黑龙江来京人员李小姐,两人相识后,白某便以自己未婚、欲与李小姐结婚为由骗取其信任,二人建立了恋爱关系。2005年7月至9月间,白某先后分别以将自己名下的一辆捷达车过户给李家、为母亲买轮椅、母亲去世、出差为
由,从李小姐及其二姐手中骗取人民币2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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