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扩音器“限令”警察撤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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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07:32 潇湘晨报 | |||||||||
12月6日,广东省汕尾市红海湾开发区发生了由少数人煽动的数百村民对风力发电厂进行打、砸、烧,甚至对现场执法公安干警发动暴力袭击的严重违法事件。在现场十分紧急的情况下,执法干警被迫鸣枪警告。由于现场非常混乱,结果造成3人死亡、8人受伤。 数百村民围攻风力发电厂
12月5日中午,长期组织部分东洲坑村民以汕尾火力发电厂征地补偿等问题为由闹事的黄希俊等人,为制造新的事端,挑动邻近的施公寮村部分村民以火力发电厂施工爆破损坏部分群众房屋、赔偿标准不足为由,非法包围并冲击风力发电厂,迫使该厂从当天下午4时30分起停止发电长达7小时。 在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制止事态发展并恢复电厂生产后,12月6日下午3时许,东洲坑村为首滋事分子黄希俊、林汉儒、黄希让等纠集170多名同村村民,手持大刀、钢叉、木棍、炸药、汽油燃烧瓶、鱼炮(内含炸药和雷管,当地渔民非法炸鱼的爆炸物),再次围攻、袭击风力发电厂主控楼,大量投掷鱼炮和汽油燃烧瓶,导致厂内多处起火,一变压器被炸坏。值勤民警为维护公用设施安全,使用催泪弹驱散闹事人群,现场抓获两名东洲坑村的闹事分子。 6日下午4时许,黄希俊等人再次煽动东洲坑村300多人,携带鱼炮和汽油燃烧瓶等凶器,设置路障封堵通往施公寮村的惟一道路,阻挠正在施公寮村执行公务的干警撤离,要挟公安机关立即释放被抓获的闹事分子。针对这一情况,公安干警采取喊话等方式劝告村民撤离。当时围观群众越聚越多,最多时达500多人。部分想退走的群众被黄希俊等人组织的巡逻队威吓而不敢离开。 闹事分子扬言要炸毁电厂 为及时控制局面,汕尾市增派了警力维持秩序。 以黄希俊等为首的闹事分子不但不听规劝,继续封堵道路,并向现场执法干警发动暴力袭击,不断向公安干警投掷石块、鱼炮、汽油燃烧瓶等。在多次喊话无效的情况下,警方一度施放了催泪弹,但由于风向的影响,作用有限,无法驱散人群,场面越来越难以控制。 6日晚上7时许,黄希俊等带头闹事分子气焰更为嚣张,林汉儒用高功率扩音器向警方喊话,“限令”公安干警必须在15分钟内撤离,否则“就把警察队伍炸平”,还扬言要马上炸毁电厂。此时,闹事者更密集地向干警投掷鱼炮、汽油燃烧瓶等。在现场十分紧急的情况下,执法干警被迫鸣枪警告。 由于当时天色已黑,现场非常混乱,造成误死误伤。整个事件共有3人死亡、8人受伤,其中3人重伤,死伤者均为东洲坑村人。公安干警发现伤者后立即送往医院救治。具体死伤原因尚在调查中。 现场指挥员处置失当被刑拘 “12·6”事件是一起由极少数人挑起的打、砸、烧严重违法事件。自今年6月以来,东洲坑村黄希俊等为首滋事分子对村民威逼利诱,煽动部分村民对在建中的汕尾火力发电厂建设征地补偿提出许多不合理要求。 东洲坑村极少数为首滋事分子为扩大事态,把攻击目标转向与东洲坑并无征地关系的风力发电厂,把闹事范围扩展到相邻的施公寮村,对坐落在施公寮村的风力发电厂实施打、砸、烧严重违法行为,暴力袭击现场执法的公安干警,成为导致“12·6”事件的罪魁祸首,应该对事件造成的严重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现场指挥员处置失当,造成误死误伤,汕尾市检察机关已依法对其实行刑事拘留。 “12·6”事件发生后,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领导6日连夜赶赴汕尾市了解情况,指导事件调查处理。汕尾市委、市政府迅速成立了“12·6”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力做好有关善后工作。目前,“12·6”事件调查处理工作正在进行中。 据南方日报、羊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