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可与男主人同床“陪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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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07:44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综合消息 保姆本是一份正当工作,可广州最近却出现一种另类保姆,除做家务、带小孩外,还与男主人同床“陪睡”,这种“上床保姆”工资成倍增加,不少女雇主斥责她们破坏家庭。 日前,广州市几乎所有非法经营的家政公司都有提供这项“保姆陪睡服务”,据说颇受男雇主欢迎,甚至有人称赞这项服务“安全方便”。不少家政公司门口站满求职的中年
一位自称受害的何女士说,她与丈夫结婚近40年,感情一直不错。后来,丈夫在外误交损友,夫妻两人关系转差。今年春节,何女士到女儿在韶关的家中暂住。直至日前,何女士返回广州,邻居就跟何女士说,她丈夫在她走后数天,就带了一个四十多岁的保姆回家,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两人很可能有越轨行为。 何女士回家开门一看,果然发现丈夫与那个保姆同床而睡。她丈夫后来表示,保姆是他用每月1000元从家政公司请来的。据了解,一些家政公司不仅张贴提供保姆陪月、带小孩等服务的宣传单,有的传单上还公然印有“情感陪护、伴游”等特殊服务。据透露,除了每月工资外,每次发生关系后还要付小费。 “上床保姆”学历低,若男雇主要求特殊服务时,她们的工资往往较其他保姆高出一倍有多。据其中一位“上床保姆”表示,如果男雇主没有妻室,要她全天候服侍,价钱较高,每月工资起码1000元以上;如果男雇主家中有妻子,就要付七八百元;如果男雇主真的仅需要一个做家务的保姆,每月则只收400元。 (据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