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官屯“12·7”矿难7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08:31 河北日报 | |||||||||
目前矿难已造成91人死亡,17人下落不明 本报唐山12月11日电(记者郭猛、李斌)今天下午,记者从唐山市刘官屯煤矿事故抢险救援指挥部获悉,“12·7”矿难目前已造成91人死亡,17人下落不明。同时,公安机关对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7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
“12·7”矿难发生后,唐山市、唐山市开平区两级公安机关迅速调集警力,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对刘官屯煤矿厂门、井口、运送尸体车辆及领导办公重地、遇难家属住地等重点部位加强安全保卫,并对该矿有关重点人员进行严密监控,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目前,唐山市、唐山市开平区两级公安机关成立了“12·7”专案组,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以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已对刘官屯煤矿投资人朱文友,煤矿法人代表、矿长兼安全矿长尚知国,生产矿长兼调度室主任李守耕等7名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