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营业执照也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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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08:42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近日,栖霞分局尧化工商所在尧新路巡查中,发现一酒楼挂的营业执照的户主与酒楼老板的名字不相符,不是同一人。这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怀疑,经询问才知道酒店老板姓侯,根本没有办理过营业执照,其用的执照是租用他人的。为此,检查人员责令该酒楼立即停业,并没收了营业执照正副本。 经过进一步调查得知,原酒楼老板郭某,于1993年在尧新路租用了一间门面房,并
在此,工商部门提醒各类企业或个体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有关许可证,不可擅自出租转让,否则构成违法。(贾邦雨陈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