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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代办员贪污诈骗22万元养老金 判有期徒刑11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08:59 东北新闻网

  本报讯 日前,长海县人民法院对利用职务之便,贪污、诈骗保户22万元养老保险金的女代办员许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

  被告许某,现年23岁,系长海县獐子岛农村社会保险管理所和人寿保险营业部的女代办员。2002年至2004年6月,许某采取隐匿发票记账联、存根联、收款不交账的手段,将14位保户交纳的农村社会保险投保费近9万元予以隐匿截留、非法占有。2003年9月至2004年6
月间,许某又将上级社保中心发放给獐子岛某集团公司120余名职工的退休养老金7万多元私自截留。为防止事情败露,她从中提取1.43万元给保户发放了退休金,剩余款项被许某非法占有。为了掩人耳目,她又在职工领取退休养老金明细表上伪造该集团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的签名,应付上级检查。

  2002年11月至2004年6月,许某又违反工作规程代客户签名,将人寿保险公司支付给9位保户的保险金5万多元非法占为己有。2004年7月,许某在离任代办员职务后,仍利用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公司的营销收款发票,骗取了两名保户的农村社会

养老保险费2.1万元。被发现后,许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但20多万元巨款已被其挥霍殆尽。

  最近,当地检察机关就许某的犯罪事实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已构成贪污罪和诈骗罪,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数罪并罚,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 大连日报 孙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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