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代办员贪污诈骗22万元养老金 判有期徒刑1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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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08:59 东北新闻网 | |||||||||
本报讯 日前,长海县人民法院对利用职务之便,贪污、诈骗保户22万元养老保险金的女代办员许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 被告许某,现年23岁,系长海县獐子岛农村社会保险管理所和人寿保险营业部的女代办员。2002年至2004年6月,许某采取隐匿发票记账联、存根联、收款不交账的手段,将14位保户交纳的农村社会保险投保费近9万元予以隐匿截留、非法占有。2003年9月至2004年6
2002年11月至2004年6月,许某又违反工作规程代客户签名,将人寿保险公司支付给9位保户的保险金5万多元非法占为己有。2004年7月,许某在离任代办员职务后,仍利用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公司的营销收款发票,骗取了两名保户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2.1万元。被发现后,许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但20多万元巨款已被其挥霍殆尽。 最近,当地检察机关就许某的犯罪事实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已构成贪污罪和诈骗罪,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数罪并罚,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 大连日报 孙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