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干部18种平庸行为将受惩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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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09:10 新华网 | |||||||||
新华网兰州12月12日电 (记者 王衡) 为了建立干部管理的长效机制,整治干部平庸行为,今年5月8日,兰州市委全委会通过《关于整治干部平庸行为的计划》,提出要对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的平庸行为进行整治,半年多来,已有80名干部受到了惩戒。 兰州市委有关人士介绍说,“治庸”计划将“平庸”的表现细化为“不作为、乱作为、不会作为”3大类18种行为,一旦干部出现平庸行为,有关部门根据不同情况采取“谈话
“治庸”刚刚实施时,许多人提出,“治庸”会不会沦为“庸治”的疑问?兰州市很快以行动作出了回答。今年6月11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梅某,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违反审判工作规定和纪律被罢免职务,成为第一个因“不作为”而被免去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随后,兰州市永登县卫生局通过对全县7个乡镇卫生院“一把手”进行民主测评后,免去两位“不会作为”的乡镇医院院长职务,同时对另外两个乡镇医院院长做出降职处理。据不完全统计,“治庸”计划实施以来,兰州市已经有80名干部因不作为、乱作为、不会作为等平庸行为受到了相应的惩戒和组织处理。 兰州市正在建立完善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限期办结制度、一般干部末位淘汰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以保证“治庸”计划不成为“一阵风”,从而建立起干部管理的长效机制。“治庸”计划的实施,给兰州市的干部队伍带来了明显的变化。许多市民感受到,执法部门、窗口单位对办事人员态度冷淡、推诿扯皮的现象少了,耐心说理、讲述政策、主动服务的人多了;迟到早退、上网聊天的少了,看书学习、钻研业务、思考问题的人多了。 兰州大学管理学院院长、中国地方政府绩效评价中心主任包国宪评价说,“治庸”对国家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无功便是过”的理念是一种突破,要求“在其位”就要“谋其政”,有利于机关单位改进服务态度和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建立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