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六部门联手明确案件移送时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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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09:30 中国环境报 | |||||||||
熊志强 迟赛慧 本报讯 江西省环保局会同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工商局、省司法厅和省安监局,共同发布《江西省环境保护违法违纪案件移送暂行规定》。 这一“规定”明确,在查处环境违法违纪行为的过程中,凡发现违反《淘汰落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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