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将建立“一案双责”查违纪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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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11:31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
南昌将建“一案双责”查违纪 本报讯记者郭宁报道:昨日,记者从南昌市委获悉,2007年前,南昌市将建立“一案双责”(查违纪人员、查责任领导)制度。 据悉,该市将完善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在2006年前,建立纪检
同时,南昌市将推行县(区)、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票决制。在2007年前,建立科学的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和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研究制定并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实行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和国有(控股)企业经营管理者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