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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英雄住总统套间”说开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16:49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葛剑雄

  《东方早报》报道,航天英雄费俊龙回家乡时,苏州某宾馆安排他住在总统套间,每晚房价8000元。笔者不禁要问:为什么要这样做?

  费俊龙是航天英雄,他返回家乡,应该得到尊敬和优待。但他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
的军官、中国共产党党员。宾馆做这样的安排,岂不是陷英雄于不义?

  这8000元的住宿费谁付?当然不会是主管部门或接待单位,因为按国家规定,无论如何不可能报销那么多。由费俊龙或他的家人出吗?他们肯定不会提出这样的要求,自然不应付这笔钱。

  宾馆当然会免收房费和一切费用,但同时又向媒体透露8000元的数字,所以同样是不妥当的。如果将这笔费用当成宾馆的馈赠,航天英雄自然不能接受。如果作为宾馆代付房费,等于让费俊龙接受了8000元钱,还得付个人所得税。如果看成是宾馆打广告,航天英雄岂不成了广告的工具?无论从哪个角度想,这种做法都不妥当,对航天英雄有害无益。

  何况费俊龙还年轻,前面的路很长,他不仅要继续学习、训练、钻研,还担负着新的航天重任,包括为下一代航天人传、帮、带。过多的鲜花和掌声、过高的接待规格对他的未来有什么好处?

  据报道,在费俊龙上天的消息传出后,他的父母和亲属就成了某些企业和个人馈赠、招待的目标,但他们都被费家一一婉谢,连利用航天英雄的名声经商创收的建议也被拒绝。但还是有人利用接待英雄回乡的机会,造成这样的既成事实。联想到近年来各地对奥运、全运会奖牌得主水涨船高式的重奖,无节制地锦上添花,笔者认为,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航天英雄的全面保护。

  航天英雄是国宝,他们的姓名、名誉、形象、身体和活动都应该得到保护,主管部门要在各方面加以落实,包括不得利用他们做广告或变相做广告。对他们的馈赠,必须由主管部门统一处理。热爱和关心航天英雄的人,包括他们家乡的父老乡亲,都要配合主管部门,自觉遵守这些规定,以便让英雄们再立新功,为国家、为人民作出最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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