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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半年以上未就业可登记失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16:49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据《人民日报》报道:记者从近日从2006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获悉:到今年年底,200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有望达到80%。

  贫困大学生、就业有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将获得特殊帮助。对于毕业半年以上未能就业并要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将实施失业登记制度,充分享受国家提供的各项政策优惠和各种免费服务;对于生活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向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
助,享受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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