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费买下保护动物猴面鹰放回大自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02:50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怀军 通讯员彭维明)近日,连云港市灌云县一村民因一农民非法捕猎国家保护鸟类,毅然自掏腰包购下一只幼年猴面鹰放归大自然。 猴面鹰是国家保护动物,按照国家规定,不允许捕猎。11月底的一天清晨,灌云县伊山镇山前村一名姓孙的村民在农贸市场购物时发现一农民手中拎着一只奇异的飞禽,凭他多年的经验辨认,这是一只猴面鹰。这只猴面鹰重约200克,雄性,全身羽毛呈棕褐色,面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