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换脸”需要突破两大技术难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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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03:39 竞报 | |
“换脸”人没法大笑 “换脸”手术一般是指将异体脸部的皮肤、皮下组织、肌肉和骨骼这四层结构全部移植到患者脸部的手术。陈博士说:“换脸手术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将整个四层结构(尤其是骨骼)完全进行移植,这也是全球医学界共同的难题。”陈焕然说,此外还有两大问题不可逾越。问题一,排异反应。要克服来自人体免疫系统对所移植组织的排异反应,是所有人体器官 王先生的嘴最难换 对于王先生的情况,陈博士说:“如果能尽快招募到捐脸者,需要给王先生换耳朵,鼻子、嘴唇、下巴和双侧脸颊等部位的皮肤、皮下组织和部分肌肉,其中嘴部是最难的部位,因为嘴部和眼睛都是动感部位,也就是上面提到的面部功能恢复的问题。如果招募不到,只能是单纯移植皮肤及皮下组织部分,结果是无法恢复较好的面容以及面部器官功能。” 心理疏导很重要 假使王先生做了“换脸”手术,陈博士提到,在术前要对毁容者做心理疏导是很必要的,术后能否接受全新而且是没有选择余地的脸是他面临的最直接的问题。同时在术后对患者周围的人,尤其是亲人进行心理疏导也很必要,因为他们也需要接受新脸的过程,像孩子如何叫爸爸。 陈博士担忧地对记者说:“像王先生这样需要‘换脸’的人,除了技术上有难度外,还可能受到伦理学家的反对。伦理学家讲究尊重自然,尊重生命自然孕育的过程,这些都是无可厚非的,但对这些生不如死的‘无脸’人来说伦理不能大于生命,也不能大于健康。即使毁容者有心跳、有呼吸,不了解‘无脸’人的生活状态是不能体会他们痛苦的。” 陈博士说:“脸同肝脏、肾脏、角膜一样都是器官,只是中国传统观念认为,生命是连续的,所以人临死时,非常看重自己身体的完整性,没人愿意让自己的亲人‘没脸’地离去。” 希望国家法律早日介入整形外科领域 陈博士告诉记者:“我之所以在网站上开始招募捐脸人,是想能给那些‘无脸’的人以希望,更希望国家法律能尽早介入整形外科领域。因为现在法律在整形外科里处于很尴尬的局面。换脸手术后面部会有所改观,像身份证、犯罪分子钻空子等一系列问题也会随之出现,但现在我国的身份证只有照片,而国际上认定身份是以指纹、声音的频谱和眼底视网膜甚至DNA测试等为准,一个人的身份认证不能单凭一张脸,更要通过认定思想。因此法律应做几项整形手术以上必须到当地公安部门开无犯罪记录等要求的规定。” 捐脸志愿者四大条件: 一、必须尊重捐脸者本人及其家属的意愿。 二、不是任何人都适合捐脸。捐献者的年龄不能太大,因为老年人皮肤、肌肉和骨骼都已 经老化,不适合作移植手术,只有青壮年较适合。 三、必须是意外死亡,但面部完整。从死去6小时至8小时的捐献者头部取下整个脸部进行移植,包括从上发际线到下巴,从左耳到右耳的所有皮肤。 四、捐献者不能有传染病和遗传病史。 陈焕然医生为换脸手术开设的特殊答疑邮箱:chenhuanran@163.com 专家说法 生命伦理学家:患者受益必须大于所承担风险 中国社科院著名生命伦理学家、卫生部伦理委员会委员邱仁宗,从医学伦理角度考察,换脸手术并非不能进行,但必须符合三项条件。首先,手术的风险和患者的受益相互权衡,患者受益必须大于所承担风险。他解释说,考虑病人手术的风险,不能单看手术成功与否,还必须考虑手术对患者心理的影响,以及换脸之后对患者社会交往的影响。其次,接受手术的患者必须对手术可能造成的各种后果具有充分的知情权,医生不能夸大手术的疗效,也不能刻意淡化手术的风险。第三,接受换脸手术病人的选择,患者必须自愿接受手术,且医院进行手术不能单纯为了钱。 邱仁宗表示,前不久法国进行的换脸手术从医疗技术考虑不存在问题,而且患者所换的脸来源于一名自杀者,通过其家属的自愿捐献,之间没有金钱交易。那么北京要进行换脸手术的脸来源在哪儿?如果之间存在金钱交易,也不合乎医学伦理要求。 法律专家: 换脸进行犯罪活动罪加一等 如果换脸手术技术成熟,有人利用这种技术进行犯罪怎么办?北京安园律师事务所周温兵说,目前来看,换脸手术存在可能出现排异反应的风险,并且通过换脸进行犯罪成本高昂。他说,目前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如果利用换脸进行犯罪,其性质是和目前国内已经出现的为了逃避法律制裁而整容的行为一致,属于有意逃避法律制裁。 根据我国法律,有意逃避法律制裁将加重刑罚。以抢劫罪为例,同样是抢劫,如果蒙面抢劫将罪加一等。因为犯罪的故意企图更突出。但周温兵表示,目前国内还没有法律对这种手术进行管理或约束。而他也是首次遇到这样的问题,还需要继续探索。 目前在国内还没有一个主管部门明确表示对此负责 作为卫生部伦理委员会委员的邱仁宗提出疑问,谁批准了这项手术的进行?他说,换脸手术是医学领域中一项难度非常高的手术,必须具备过硬的技术设备条件才能进行。因此,为了对患者负责,进行如此复杂高难度的手术必须进行专家评议,由主管部门授予施行手术资格。但是,目前在国内还没有一个主管部门明确表示对此负责。那么是谁批准了这项手术?如果在主管部门监管缺失的情况下,由医院自行决定是否进行类似高难度手术,将是不令人放心的。 作为国家卫生部伦理委员会委员,邱仁宗表示,目前卫生部还没有对类似换脸手术这样可能对患者产生伤害的手术的管理条例。他认为目前当务之急是完善法规建设。“至少也要有一个暂行办法”。文/本报记者 施剑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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