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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规定:入股办矿干部一律先行免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09:43 石家庄日报

  新华社哈尔滨12月12日电(记者孙英威)黑龙江省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拒不执行中纪委等部门联合通知要求继续参与办矿的,将一律先行免职。对于为非法采矿者充当“保护伞”、进行权钱交易等涉嫌犯罪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黑龙江省政府要求各地,对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涉及的矿权审批、项目核准、生产和安全许可、环评审查、企业设立等各项管理行为进行全面自查,凡是不按规定执行,于今
年9月22日以后仍不撤资撤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一经查实,不论其职位高低,一律就地免职并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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