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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遗留物品拷问“的哥”良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09:59 大华网-汕头日报

  新华社长春12月12日电(记者张颖、实习生任杰)出租车已经成为人们必不可少的一种交通工具。记者近日在调查中发现,相当一部分“打车族”都有过把物品遗忘在出租车上的经历,但大都因来去匆匆,缺少足够的证据,因此将遗留物品找回者甚少。有关人士认为,“的哥”能否主动返还遗留车上物品主要还是凭其公德良心。

  打车遗留物品“马大哈”不在少数

  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人齐女士在吉林省长春市不慎将随身携带的两个包箱遗失在出租车的后备箱内,包箱内装有现金、有价证券和金银首饰等总价值1000多万元。在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出租车治安派出所民警连续工作80小时、查车156台、辨认司机照片6200张后,总算将巨额财物找到并归还失主。

  据了解,齐女士能找回贵重物品是因为她能够提供出有效线索,但更多的情况是失主根本无法提供破案线索而找不到丢失物品。

  长春市民张女士打车后将身上的包遗落在司机旁副驾驶的位置上,她下车后马上打车追赶,并多次拨打自己包里的手机。“开始处于开机状态,后来手机就被关掉了。”张女士说,“司机是明显看到我遗失的包了,他是故意将其拉走的。”由于张女士没有索要乘车发票,加上天黑看不清车牌,因此向公安机关提供不出有效线索。张女士说:“包里没有多少现金,自己的工作证件和工作材料对‘的哥’一点用处也没有,只要他能将相关证件送回,我愿意付给他一定的报酬。”

  据了解,在长春市,几乎每天都有乘客将物品遗留在出租车上,在遗留的物品中,以手机、高级相机、金戒指、电子记事本居多。此外,像新买的衣服、鞋子,以及大箱行李、婴儿推车等也会遗留在车的后备箱里。更有甚者,有人还将熟睡在后车座上的孩子遗忘在车上。

  记者在长春交通文艺台了解到,听众打进来的电话有90%以上是寻找在出租车上的遗留物品,很多人都是焦急地求助电台多播几次,希望司机能把重要物品返回给他们,甚至出高价“赎回”,但即使这样,找回物品的几率也非常小。

  天上掉馅饼谁会主动还?

  面对遗留在自己车上的物品,“的哥”们到底是什么想法,记者在乘坐出租车时,有意地对几位“的哥“进行了试探:

  问:乘客要是有遗留物,通常怎么办呀?

  答:我们拉一天活也挣不了几个钱,面对“天上掉下来的馅饼”,谁会主动归还?

  问:要是留下了合同、证件这样的重要物品,会寄给失主吗?

  答:我们一天这么忙,哪有功夫送这些“小”东西!

  问:要是没什么用的东西你怎么处理?

  答:扔到垃圾箱呗!

  问:为什么不去找失主换得相应报酬呢?

  答:谁能去找那麻烦呀,让公司知道还不抓把柄啊?

  问:你拿着人家的东西能安心吗?答:又不是抢的,有什么不安心的。

  大多数“的哥”都坦言,对于乘客遗留在前排司机副驾驶的物品,他们通常是能够看到的,遗留在后座上的物品除非马上有乘客乘车会被该乘客拾走外,多数情况下,遗留物会被“的哥”自己拿走。“我现在都养成习惯了,每次乘客下车自己都会往后座面上看看有没有遗留物品,有时看到会提醒乘客,有时就不说了,看情况、看心情吧。”一位20左右岁的年轻“的哥”对记者说。“即使找到司机,在失主缺少足够证据的情况下,有的司机不承认拾到物品,更不会把手机、现金等物品归还失主。有的司机还可能大喊冤枉。”长春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一位侦察员说。“也有一部分出租车司机会把相应证件、票据等物品送到客服中心来,由我们代替返还给失主,但这种情况并不多。”长春市出租车行业管理办公室的同志说。

  归还失物仅凭“的哥”公德良心

  据不完全统计,吉林省长春市现有出租车2万辆左右,长春市的市区人口仅有300万,长春市出租车人均拥有率为全国第一,其中乘坐出租车的本地人占到了90%。

  长春市出租车治安派出所所长赵峻峰说,几乎每天都有乘客因为把手提包等物品遗失在出租车上而打来求助电话,很多乘客甚至要拿钱“赎回”对自己而言非常重要的物品。据赵峻峰介绍,失主在报警时多不能出示客运出租定额发票,不能提供车牌号、出租车所属的公司等有价值的线索,有些失主甚至不能描述司机的长相,这无形中为破案增加了难度。把2万辆出租车全部排查一遍,是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

  长春市宇华出租车公司的陈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公司鼓励所属司机将乘客遗留的物品返还给失主,并设有奖励办法。几年前,一位出租车司机将遗留在车上价值150万元的物品主动返还给失主,公司免去了这位司机1000元的任务费。但他同时也遗憾地说,近几年遗留在车上的物品没有少,但主动返还的却少了。

  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光伟说,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于遗留在出租车上的物品,驾驶员有义务归还失主。在发现遗留物与归还失主的过程当中产生的管理财产费用,如维护费用、通信费用等管理费用,应该由失主予以补偿。

  据了解,目前国内很多城市并没有出台相应的法规来约束出租车司机归还失主遗留物,只能依靠出租车司机的个人觉悟。“出租车是一张张流动的城市名片,是城市的流动窗口。出租汽车行业的管理和服务体现了一个城市的形象和品位,是城市文明程度易于体现的重要标志。”长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杨先生认为,“将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这是与国家的精神文明建设背道而驰,与社会应有的良好风尚背道而驰。在物质文明收获硕果时,还应守住健康社会的道德大堤。”“如果‘的哥’都能在下车时提醒一句,那些粗心乘客也就不会将钱款物品遗留在车上。这样的话,‘的哥’会受到更多人的尊敬和爱戴,工作起来也会更舒心顺意。”长春市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办公室李主任说。

  ■短评

  请别“拾金而昧”

  目前,出租车已经成为普通百姓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随之而来就是经常性、大量因乘坐出租车把物品遗失事件,但不少失主们未能从“的哥”手中拿回或换回自己的物品。这样的事虽然只发生在少数“的哥”身上,但不仅关乎道德觉悟,也关乎他们的守法意识。

  出租车行业是社会一天都不可缺少的行业,没有出租车的服务,普遍人就会陷入出行难;而且“的哥”从事的是一项高强度的劳动,收入也不高。另一方面,许多“的哥”拾金不昧,社会上流传着很多这方面的佳话;而那些没有尽快归还失物者,有可能是没有看见,而让后来的乘客拿走了,等等。但是,我们也不能因此否认少数“拾金而昧”者的存在。

  拾金不昧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明确规定:拾得遗失、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这一规定,将拾金不昧从道德层面上升到法律约束层面。

  出租汽车行业的管理和服务体现了一个城市的形象和品位。希望出租车行业“拾金而昧”者向那些拾金不昧者学习。这样,看上去是自己麻烦一些,有时还得搭上时间和金钱,但是却带来良心的平安和全行业形象的提升,说不定还会带来回头客呢。(据新华社长春12月1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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