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开展农业普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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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10:04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平阳)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通知,我市将开展农业普查,摸清全市农业资源状况,掌握农村经济社会基本信息,为研究确定宏观经济发展战略特别是农村发展规划、制定社会经济政策提供依据。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此次农业普查主要包括6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从事第一产业活动单位和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二是乡(镇)、村委会及社区环境情况;三是农业土地利用
凡属我市行政辖区内普查对象的有关单位和农户,必须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农业普查取得的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部门和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