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12月份工资和年终奖个税仍按860元起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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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10:04 新文化报 | |||||||||
在国家税务总局未下具体通知前 本报讯(实习记者 张婷娟) 还有半个多月就是元旦了,不少人都关心今年的年终奖和12月份工资怎么缴纳个税。昨日记者从省地税局获悉,在国家税务总局未下具体通知前,我省仍按原标准即按860元费用扣除额缴纳个税。
12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官方报纸《中国税务报》刊登文章称,国税总局有关人士表示,如果年终奖在明年1月1日后发放,则适用1600元的扣除标准。但昨日记者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这一说法并不知情。 记者随后致电省地税局相关部门获悉,目前我省并没接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6年1月发放的12月份工资和年终奖如何缴税的具体文件,在具体通知下发前,我省各单位仍按860元的标准进行个税扣除。(新闻编辑:曲兆佳) |